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校设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集体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长大学工通[2025]22号)、《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》(长大发[2024]59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评选方案。
一、评审工作小组
组长:学院党总支书记、院长
组员: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副院长、学生辅导员、学习部、班级学习委员
二、评选办法
(一)校设奖学金
1.评选对象:我院2024-2025学年在校的2022-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,参评学生要履行缴纳学费义务,原则上缴清2024-2025学年学费。
2.名额分配:根据学院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人数确定各年级评选名额,参评学生人数不含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。计算方法为:各年级甲等名额=(甲等总名额÷学院参评总人数)×各专业学生人数(四舍五入);乙、丙等名额计算方法相同。
(1)学校分配名额:
学院 | 甲等 | 乙等 | 丙等 |
外国语学院 | 20 | 40 | 61 |
占比 | 3.02% | 6.03% | 9.20% |
(2)学院分配名额:
年级 | 专业 | 参评人数 | 甲等 | 乙等 | 丙等 |
2022 | 翻译 | 43 | 1 | 3 | 4 |
2022 | 商务 | 88 | 3 | 5 | 8 |
2022 | 英教 | 48 | 1 | 3 | 4 |
2022 | 日语 | 62 | 2 | 4 | 6 |
2023 | 翻译 | 43 | 1 | 3 | 4 |
2023 | 商务 | 75 | 2 | 4 | 7 |
2023 | 英教 | 36 | 1 | 2 | 3 |
2023 | 日语 | 51 | 2 | 3 | 5 |
2024 | 翻译 | 49 | 2 | 3 | 5 |
2024 | 英语 | 113 | 3 | 7 | 10 |
2024 | 日语 | 55 | 2 | 3 | 5 |
3.评选条件
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道德品质良好,遵守国家法律,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。
(2)热爱学习,勤奋刻苦,有较强的吸收运用知识的能力,学习成绩良好。
(3)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,讲究卫生,无抽烟、酗酒等不良习惯,身心健康。
(4)参加学院学风建设事务。
(5)2024-2025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取消参评资格:违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;参评学年度有考试或考查科目不及格;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;有过旷课行为;参评学年内因病、因事请假累计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1/5以上;擅自外出租房;所在寝室多次被列为“不文明寝室”;恶意欠缴学费。
(6)学生的参评分数为2024-2025学年第一、二学期综合测评分数之和。参评分数名列本专业本年级前3%的学生可申请甲等奖学金;名列前4%—9%的可申请乙等奖学金;名列前10%—18%的可申请丙等奖学金。
注:同一学年内,校设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得重复获得,但可同时参评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荣誉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1.评选对象:2024-2025学年任职的2022-2024级学生干部。
2.名额分配:2022-2024级各班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干部,其中,2024-202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(23英语01班团支部、23英语03班团支部、24英语02班团支部、24翻译01班团支部)可多推荐1名;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可推荐10名。
3.评选条件:
(1)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,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素养,在学生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;
(2)工作热心、负责,关心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建设,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,能赢得同学的信任,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;
(3)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富有开拓精神,工作成绩显著;
(4)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各科成绩合格。
(5)2024-2025学年没有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。
(6)参评学生应在学校各级党、团支部、各级学生会、班委会、学生社团联合会、各社团(会长)担任职务,并且担任该项工作的时间达半年以上。
(三)优秀班集体
1.评选对象:我院2022-2024级班级。
2.名额分配:我院共评选3个优秀班集体,2022-2024级各1个名额。
3.评选条件:
(1)班委会具有较强的凝聚力。班委会成员政治素质较高,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团结务实、乐于奉献,组织能力较强。能独立地、创造性地开展各项班级工作,成效显著。
(2)班级学生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,遇事能顾全大局。班级形成了遵纪守法,明礼诚信,团结互助,爱护公物,保护环境,厉行节约,勤俭自强,敬业奉献的良好道德风气。
(3)班级的寝室文明建设活动开展经常,获“文明寝室”数名列前茅。
(4)班级学习风气浓厚,出勤率高,学生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成绩普遍良好,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达70%以上。
(5)班委会开展文体活动经常,形式多样化,全班同学参加踊跃,素质明显提高,体育达标率90%以上(其中优良率达40%以上)。
三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1.宣传教育(11月25日)。召开全体学习委员会议,做好校设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集体评选宣传工作,在学院宣传栏及网站公布评选方案。
2.提交申请(11月25日-11月27日)。符合评选条件者填写好校设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纸质版(登陆智慧学工系统https://yzs.xgc.ccsu.cn填写申请、下载打印);符合评选条件班级班长填写好优秀班集体申请审批表纸质版(附件3)、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(附件2)电子版。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在11月27日前提交至学习部,逾期不再接收。
3.学院初审、公示(12月5日前)。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初审,确定校设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,并于学院宣传栏和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。
4.报送材料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二级学院评选方案(含名额分配、评选流程)纸质版和电子版,校设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纸质版,优秀班集体申请审批表(附件3)纸质版,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(附件2)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工处。最终评审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。
四、监督方式
评选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进行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学院电话84261413反映情况。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,如有伪造情况,一经查实将撤销评优评奖资格,并进行纪律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