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初赛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3-28 责任编辑:刘泉  作者:赖军芳  来源:外国语学院 

    为促进我校学风建设,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,培养学生创新能力,并为省教育厅主办的湖南省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做准备,选拔出2018年代表我校参加全省大赛的参赛选手,决定举办“2018年湖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初赛”,现将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主办单位:长沙学院教务处

    承办单位:长沙学院外国语学院

一、参赛对象

2015、2016、2017级日语专业学生

二、比赛时间地点

时间:4月3日

地点:涵虚楼多媒体梯形教室

三、比赛规则

1.各单位参赛选手必须在本年级比赛前,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,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赛室集合,接受参赛资格复核,抽取上场顺序。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到者,作自动弃权处理。命题演讲和即兴演讲分别抽签。

2.在命题演讲环节,本年级选手比赛时本年级所有参赛选手比赛前均在候赛室等候,期间需外出的,应有引导员陪同。

3.在即兴演讲环节,三个年级的比赛选手均在指定候赛室等候,期间需外出的,应有引导员陪同。本年级选手比赛时本年级所有参赛选手都不能外出。

4.比赛结束的选手不得再进入候赛室。

5.选手在候赛室内,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接触和联系,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候赛室,不能使用电子词典等任何书籍资料,否则取消比赛资格。

6.选手演讲时,不能使用任何道具,不能看任何文字材料。

7.每位选手的比赛过程包括命题演讲和即兴演讲两个部分。二年级选手的命题演讲时间为3分钟(正负15秒),三、四年级选手的命题演讲时间为4分钟(正负15秒)。即兴演讲各年级均为2分钟(正负15秒),选手准备时间为10分钟。即兴演讲题目由每个比赛单元的第一位选手在赛前当场抽取。并由主持人在比赛会场宣读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设个人奖,颁发证书,奖金按照长沙学院的规定由学校统一发放。

一等奖3名(2015级、2016级、2017级各1名)

二等奖6名(2015级、2016级、2017级各2名)

三等奖9名(2015级、2016级、2017级各3名)

长沙学院外国语学院

2018年3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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