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科办
教科办是全面负责学科建设、教学工作、科研工作的办事机构。工作职责是:
1.负责学院学科建设相关工作。
2.负责组织学院教学工作及专业评估认证。
3.负责制定教科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拟定工作总结。
4.根据培养方案制定开课计划,协助教学副院长和教研室主任完成教学任务的分配。
5.负责教学日常运行工作,排课、调课、听课、考试等。
6.负责与实验室工作衔接。
7.负责教学科研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及宣传报道。
8.负责学生教学管理和学位管理等工作。
9.负责全院教师的各类项目申报、论文收录、专利统计等科研管理工作。
10.负责核算统计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。
11.做好所负责工作的文件归档工作。
12.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办公室:宁静楼5-6,办公电话:0731-84261415
(更新时间:2024年3月)